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本科生参加实验活动管理办法
(2022年3月修订)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提早进入科研角色,同时为保障实验室的实验活动正常开展,促进仪器安全、高效运行,考虑到本科生限于所受专业及安全操作训练,对本科生申请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本科生进入分析室开展实验工作需遵守实验室制定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需指导教师(仅限在编人员)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实验申请表》(详见附件),接受安全培训,填写安全责任书,经指导教师、学工办、所在分析室责任教授、技术人员和实验室同意方可进入分析室工作。
2. 本科生首次进入分析室工作需在指导教师本人或者团队具有实验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者研究生的引导带领下开展实验工作;具有实验经验的本科生进入分析室开展实验工作,需在分析室技术人员监督带领下进行实验工作。
3. 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楚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及应急处置办法,整个实验过程,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实验结束后必须做好危险化学品残留物清理工作,严禁学生把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和在实验过程中打闹嘻戏。
4. 分析室责任教授和技术人员对于本科生有保障安全的责任为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学工办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如本科生来自外单位,该生所在单位需承担共同安全责任。
二、准入原则
1. 本单位本科生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条件:已确定指导教师、正在开展大学生创新项目或者毕业设计或者指导教师课题研究的本科生(由任课老师带队的教学任务需要另行作书面申请和登记,由实验室分管副主任审批)。
2. 本单位本科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情况:无指导教师、违规违纪、不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本科生。
3.外单位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条件:需为参加本单位指导教师(仅限在编人员)所设计毕业论文工作的优秀大四本科生。
4. 实验室不接受外单位四年级以下本科生参加实验工作。
5. 对于上述原则上不接受的本科生的情况,需要单独提出申请,详述理由,并完成申请表等申请手续,实验室的最后审批权为实验室分管领导。
三、本科生实验室管理办法
1. 对于未遵守本管理办法、未经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私自接待本科生开展实验工作的分析室,暂停接收本科生开展实验工作权限1年,并扣除责任教授和技术人员一个月安全运行津贴。
2. 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本科生禁止其继续开展实验工作半年;如因本科生违规造成安全事故,该本科生禁止进入实验室,同时其指导教师将停止本科生申请进实验室权限1年。
3. 因管理本科生实验工作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分析室,将禁止接受本科生开展实验工作权限1年,停发当年安全运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