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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13浏览:42设置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20223月修订)

  实验室各分析室因科研项目开展,需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为保障合理申购与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实验室所有分析室购买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展实验工作时都应遵守《同济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申购管理

1.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审批均在网上按照程序进行,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人可以通过学校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网站窗口登陆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学校后勤集团科教技术物质中心凭国家批准的有关资质向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危险化学品统一采购。

2. 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通过学校的正常渠道,严禁私自购买、运输、携带危险化学品。

  三、使用管理

1. 危险化学品使用、领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账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2. 使用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管理,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定期核查,做到账物相符。分析室应详细记录每次存、取相关情况,并由使用人和分析室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分析室负责人应确保使用人了解实验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办法。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楚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及应急处置办法,整个实验过程,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实验结束后必须做好危险化学品残留物清理工作,严禁学生把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和在实验过程中打闹嘻戏。建议非工作时间不进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实验。

4. 各分析室内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相关废弃容器)均应置于分析室内,不得摆放或丢弃于公共场所,如走廊、卫生间等。

  四、废弃(多余)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管理

1. 实验结束后,使用人应即时对残存和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 盛放过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在实验结束后要妥善清洗解危,或已做过实验仍有危害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属性进行解危处理,对于属性一时难以确定的残留物、制剂,应集中存放,严禁任意丢弃,否则,将追究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的当事人的责任。

3. 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容器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分类收集,妥善储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并及时联系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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