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办法
(2023年1月修订)
一、总则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面向国际海洋科学前沿,以“海洋强国”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深海科学研究为主题,着力发展大洋钻探、海底观测和载人深潜等国际深海研究关键领域,以“气候变化低纬驱动”和“西太平洋地质演变”为学术主攻目标,瞄准地球圈层系统和海陆相互作用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地球系统科学”理论研究,并致力于推动多学科交叉发展及新技术和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努力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深海基础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为推动前沿科学研究和自主技术创新,依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实验室设立“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资助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
二、资助方向
1. 资助范围
符合实验室“以深海科学研究为主题、以地球系统科学为视野”的战略方向,“深钻、深网、深潜”的关键领域,“气候演变低纬驱动”和“西太平洋地质演变”的主攻目标,具有自主创新意义和开拓探索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
2. 资助对象
年终考核合格的实验室研究和技术人员及博士后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3. 优先方向
优先资助具有基础性、前瞻性或挑战性、研究意义重大、经费需求迫切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申请书中须清晰说明相关研究的经费支持情况,论证对实验室主要学术目标及其未来发展的意义,以及具体的方法路线和潜在成果。
三、课题类别设置
自主课题下设四个类别:重点课题、探索课题、技术研发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课题的具体设置说明如下:
1. 重点课题
资助有良好工作基础的学科团队,聚焦实验室的关键领域与主攻方向,针对短期有望在前沿重大科学问题上有所突破、对原创性学科发展或多学科交叉有所推动的课题。
重点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每项最高100万元。
重点课题的成果目标,应力争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或攻克关键技术,获得国家重点和重大项目支持,在国际高水平综合性刊物发表论文。
2. 探索课题
资助有较好工作积累的人员团队,围绕实验室的关键领域和主攻方向,针对长期有望在科技原始创新、研究方向拓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交叉或科技协同发展有所推动的课题。
探索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每项最高30万元。
探索课题的成果目标,应力争产出较高水平原创成果或研发关键技术,争取在国际前缘的专业学术刊物(如JCR地学1区)发表高质量的论文。
3. 技术研发课题
资助有一定工作积累的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依托实验室的分析测试平台,针对新方法开发、新技术创新、新装置研发所开展的研发课题。
技术研发课题执行年限为1-2年,每项10万元。
技术研发课题的成果目标,应力争研制出新的实验装置或发展新的测试方法,争取发表高水平的技术研发论文、申请国家专利。
4. 青年课题
(1)资助说明
青年课题旨在助力青年人员的科研工作,激励实验室新进青年人员产出科研成果、申请获批基金项目。达到资助要求的青年课题申请人需填写课题任务书,不参与申请、评审等流程,按相关课题实施、经费使用等管理规定执行。
(2)类别设置与申请/资助条件
青年课题下设两类,具体说明如下:
A.青年启动课题
资助实验室新进青年研究人员(含高研院/专职科研队伍,不含博士后及本单位内部转岗转编人员),根据实验室的关键领域和主攻方向,开展自由选题的科研工作;执行年限为1年,每项5万元。青年启动课题不设劳务费预算,其他预算项原则上按相关规定执行。
B.青年发展课题:
资助实验室新进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含高研院/专职科研队伍及博士后,年龄35岁以下;不含本单位内部转岗转编人员),根据实验室的关键领域和主攻方向,开展自由选题的科研工作;执行年限为1-2年,每项10-20万元。
课题申请人需在入职后一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新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署名实验室为唯一单位的英文期刊文章(二区及以上),方可提出申请。获批“青年发展课题”后,自动终止“青年启动课题”的资助支持。
(3)成果目标
青年课题,应争取发表高质量的英文SCI期刊论文,争取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类资助项目。
四、自主课题申请
1. 申请条件
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自主课题申请:
(1)根据当年发布的自主课题申请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所申请课题类别相关要求的研究;
(2)申请人与课题主要参与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研究条件和时间保证;
(3)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4)申请人必须为自主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2. 申请受理
青年课题可随时申请,其他类别的自主课题申请实行集中受理。
申请人需填写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书》,每年12月2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到实验室办公室,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到mlab@tongji.edu.cn。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3. 限制规定
(1)课题限项规定:重点课题和探索课题负责人承担课题数合计限1项;青年课题和技术研发课题负责人承担或参加各类别课题合计限2项。
(2)不资助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充足经费支持的研究课题。
(3)已获得过资助者再次申请时,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作为课题评审的参考。
五、自主课题评审
1. 课题初审
实验室办公室协同分管科研的实验室副主任负责基金课题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通过:
(1)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范,申请材料和手续不完备;
(2)不符合课题资助的范围、对象和方式等基本条件;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员的申请和在研课题数超出限制规定;
(4)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员不具备课题实施的研究能力或研究条件;
(5)申请书的学术新意、立论根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开展基金评审;
(6)基金课题的研究目标不切实际、申请经费过多或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充足经费;
(7)申请人已获取过实验室资助(含实验室资助的所有类型的课题),在执行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且未按要求整改;或从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发表、学生培养、数据分析结果等)。
2. 评审立项
通过初审的自主课题申请,由实验室自主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具备较高学术造诣和严谨治学品德、熟悉参评项目领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专家召开课题评审会,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
通过初审和评审会的自主申请课题,上报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受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指导)进行复核审批后立项。
3. 签订执行
评审和资助情况结果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通知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根据自主课题申请书和批准通知,认真填写《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报送实验室办公室,作为课题执行和管理的依据。逾期不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课题作自动放弃处理。获资助的课题自实验室收到研究计划后翌月起开始执行。
六、实施和验收
1. 课题执行
经批准执行的自主课题,列入实验室的研究计划。课题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任务书的研究内容和目标。
2. 年度报告
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31日前需依照附件模板填写《年度进展报告》,扼要具体说明课题进度、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已有或潜在成果等,提交至实验室办公室。
实验室根据课题年度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对未按计划开展相关研究、或进展不利的课题,将终止资助。对发展潜力较大、获得较好成果的课题,继续给予资助,负责人可在实验室组织的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上做口头汇报或展板展示。
3. 结题报告
课题结题前一个月(12月1日前),需按模板撰写《自主课题结题报告》,较充分地说明课题完成情况、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成果与问题等。课题结题报告及学术论文复印件(或电子版论文)和相关原始资料等材料须在课题结题前一个月(12月1日前)提交至实验室办公室。
4. 课题验收
依据课题的年度报告和结题报告,由实验室组织自主课题评审委员会开展课题验收工作,重点考核课题是否达到任务书中明确的预期成果目标。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暂停其两年申请资格。对于执行效果突出的课题,结题后优先考虑延续性资助。青年课题成果优秀的负责人可优先获得探索课题资助。
自主课题负责人须在实验室学术年会进行口头报告或展板报告,向实验室汇报自主课题的成果。取得优秀成果的自主课题将在《实验室年报》、“同济海洋”微信公众号等做专题报导。
七、经费预算和使用
1. 经费执行总则
自主课题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课题任务计划书执行。
经费使用按实际需求预算,须按年度列出经费使用计划,按照“年度预算、年度执行”的原则进行使用。当年结题的课题经费年度结算日为11月30日(以发票时间为准),当年不结题的课题经费年度结算日为12月31日,在年度结算日前需将相关经费使用票据提交实验室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执行年度内的未执行经费,以及课题期满之日起的结余经费,将由实验室自动收回,不再执行。
2. 经费预算范围
课题经费只能用于与相关研究工作直接有关的经费支出。经费按大类预算,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同一大类下科目之间可以自由调配。具体支出额度比例规定如下:
青年启动课题:无劳务费预算,其他预算项不设限。
其他类别课题:用于研究的直接费用不低于50%,差旅和会议费不超过30%,劳务费(仅限研究生三助酬金和博士后补贴)不超过10%,办公用品不超过10%,仪器与设备经费不超过20%(仅限于购置小型仪器设备,单笔支出金额不超过5万)。
3. 财务报销规则
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负责监督自主课题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公布。
自主课题的所有支出由实验室办公室进行报销,支出标准依照《同济大学关于科研和“四技”项目经费支出的若干管理规定》最新标准执行。课题负责人需整理、审核相关经费支出的票据并签字,提交至实验室办公室,符合自主课题经费预算和财务报销要求,并通过初审的票据方可报销。
在课题预算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课题负责人自理。对于严重违反财务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实验室将取消该课题。
八、附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发文之日起施行。